而对它十分反感;犹太和基督教会的许多作品还将手淫和鸡奸归为一类;基督教传统中根深蒂固地对肉体欲望和肉体愉悦进行质疑和批判;清教徒和自由天主教徒还因此创建了现代形式的手淫,以表明自己的独树一帜等等。但是,手淫拥有自己的历史,尽管情况并不能完全如它所愿。它公然抛开了教会两百多年来赋予这种自体性行为的道德包袱,它确立了自己作为新的道德伦理讨论中心的地位,它还发明了一种无论是古典医学还是后来的医学都对此一无所知的“疾病”。通过这些方式,手淫文化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历史。
我们并不知道,当《手淫》令整个世界对这种自辱行为产生憎恶的时候,它所声称的“一种新的罪恶正在诞生”的说法究竟是否正确。但我们可以想像:在18世纪初之前,一个行将成年的男孩——当然也可能是女孩——会认为手淫无伤大碍,因为在17世纪的英国,能对他发出手淫危害警告的训诫书只有一本,而且就我所知,别的国家也没有类似的书籍。也许在天主教时期欧洲的某个地方,在忏悔牧师与他的年轻教民一年一次的见面中,有可能会格外小心地谈到这个问题。但总的来说,在手淫的问题上,当时的欧洲一片沉寂。正是在这种沉寂之下,《手淫》和后来的那些作品才会如此轰动,影响了后来的几个世纪。
《手淫》出版前夕的手淫文化(7)
关于社会人群的手淫历史,我们知之甚少。是否手淫现象会随着各种禁令的发布与废除时而猖獗、时而萧条?是否我们可以从少数人对手淫的忏悔中——或者从大多数人在忏悔中没有提到手淫这一事实中——推测出手淫是一种大众行为?这些问题还有待探讨。基于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依据,可以肯定的是,在手淫成为性道德的众矢之的之前,它似乎是相当无辜的一种行为。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人在手淫问题上的道德挣扎,尤其可以对比1712年之前和1712年以后的情形。英国首位日记作家、被称为“海军部长之父”的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就有手淫的癖好,在公共场所和私下里都经常手淫。他总是令自己的大脑变成幻想的舞台,不断地对自己欲望的对象浮想联翩,即便她一丝不挂地躺在面前也是如此。闭上眼睛,他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种种情欲画面,身体也会随即作出反应。有时他也用手,有时就全凭幻想。在佩皮斯第一年的日记中,他写道,当他对自己不断出入风月场所感到良心不安时,他似乎对自己的手淫行为也心生愧疚。例如,他写道:1663年6月29日——“我发誓,再也不对我所向往的女性进行淫秽的幻想”,就如同他曾屡次发誓不再踏足风月场所一样。可是仅仅两周之内,他又忍不住再次手淫,一次、两次……但却不再对自己自责。之后,佩皮斯又对自己耽于看戏和贪杯的恶习感到愧疚,并发誓以后每次下马车时,都要投钱到救济穷人的慈善箱中,以此作为对自己风流快活的惩罚。但是,佩皮斯却从未因手淫而这样惩罚自己。[63]
多年以来,佩皮斯只有在不恰当的场所手淫时,才会感觉良心不安,而且这样的时候也并不太多。1666年11月11日恰逢星期天,佩皮斯在教堂里再一次手淫,当时他脑海里浮现的是朋友那还未成年的漂亮女儿。在同一年圣诞夜举办的大弥撒时,因为被女王和其他美丽的贵妇们所倾倒,佩皮斯又一次手淫。只是这一次,他的眼睛没有再闭上,“这是我从未有过的举动,请上帝原谅我的过失吧,这可是在教堂啊!”(我们并不清楚他所谓的过失是指在教堂手淫——他曾经这样做过,虽然并不是在天主教堂,还是指手淫时双眼睁开——这在他之前的日记中并未有过记载)。也许对像佩皮斯这样的激进的反天主教分子来说,仅仅是出席那样一种场合,以及为那种壮观景象所兴奋就足以令他犯下罪行。然而第二年,他又在日记中写道,他再次在教堂手淫,这一次双眼紧闭,脑海中浮现的是坐在露台上的一个商人的女儿。他并未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丝毫愧疚,相反,当他躺在泰晤士河的一条游船上,完全凭借性幻想——这次没有用手——令自己进入高潮时,佩皮斯甚至为自己感到骄傲。他通过了对“自己幻想力的测试”,并且“完全只借助了我今天在威斯特敏斯特大礼堂中见到的那个女孩的幻象的力量。我很高兴,于是回到办公室,写下这段文字”。事实上,佩皮斯似乎非常自得于在夜晚用手淫的方式,来释放他在日间与宫廷女子打交道时所产生的情欲。他也从未因此感到丝毫愧疚或自责:“我躺在床上,在入睡之前,脑海里浮现着我与斯图亚特夫人一起云雨的美妙幻想。”“在床上,我幻想着与女王在一起……”而且,佩皮斯也似乎曾经与在他家借宿的客人一起手淫,但对此他并不感到羞愧,反而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在伦敦大瘟疫肆虐时期,佩皮斯外出避难。有一晚,在一场春梦之后,他写道,“这是我有生以来最美妙的美梦”,他梦见自己与国王的情妇——美丽的卡瑟梅夫人(lady castlemaine)——共度美妙一夜情。在梦里,柔美的卡瑟梅夫人任他摆布,完全成为他的奴隶。佩皮斯在日记中还写道,如果在坟墓里也能拥有这样的美梦,那么在这个瘟疫横行的时代,人们就不会那么惧怕死亡了。[64]
佩皮斯曾经被人发现在床上藏有一本著名的法国情色小说《女子学堂》,这一事件一度被闹得沸沸扬扬。但真正令他恼怒的是,这本书与他藏书的风格完全格格不入,于是,他将此书付之一炬。但他从未提到过他对手淫的看法。总的来说,虽然这些情色幻想在医生、哲学家和道德学家的眼中是手淫的恶源,但佩皮斯对自己这种沉浸于幻想的性行为似乎感到十分享受。他完全被这种没有尽头、也没有任何限制的性享受所吸引,这种无节制的性享受正是手淫的危险之处。但是,除了对自己沉迷于风月场所和在教堂手淫有所内疚之外,佩皮斯并不认为,“滥用”对“其他女子的幻想”会对良心造成巨大的负担。也许有人会认为,佩皮斯手淫所惹上的麻烦远远小于他因醉酒而闯下的祸端。而且,如果他向往的是恋爱的感觉,或者想找人爱抚他的私处,或者想发展一段短暂的一夜情,他都有可能会被拒绝,从而尝受到失败的滋味,或者会激起佩皮斯夫人的怒火。但是,如果他只是与自己发生性行为(即手淫),那么这些情况就都不会出现(佩皮斯似乎从未担心会被人逮到手淫)。在这里,我们并没有看到对宗教禁欲主张或对违背自然恶行的担忧,同样,我们也没有发现世俗世界对手淫所赋予的道德罪恶——它直到下个世纪才开始出现。
《手淫》出版前夕的手淫文化(8)
让我们再来研究发生在18世纪之前的另一起个案。约翰·加侬(john cannon)是一位学校校长,也是一位负责修行的官员。在他未被出版、以手稿形式流传下来的回忆录中,他讲述了自己在11岁,也就是1696年时,如何学会手淫的故事。他请求读者不要以18世纪30年代或40年代(这正是他写书的时间)的标准去评判他当年的行为,而应该也回忆自己那“年轻而荒唐的岁月”。加侬在回忆录中写道,“天南海北地胡扯了一通之后”,游泳队里年龄最大的那个男孩“开始向其他孩子展示,如果面前有一个女孩的话,他将采取怎样的举动。于是他将自己的私处握在手中,来回摩擦,直至它挺立起来,体液随即流了出来”。加侬和其他孩子还从他那里得知,这是防止“淫思邪念”的一个好办法。[65]
即便是在撰写回忆录的成年时期,加侬仍然不能确定这段年轻时的经历究竟意味着什么。“我正在发表意见的这种行为听起来似乎像是自渎、或是所谓的‘体外排精’”。但当他对自己年轻时的作为进行反思时,他对自己说——以及他的读者,姑且不论他所想要的读者群体究竟是什么人,“智慧的人和智慧的国度”或许会为此感到惊异,并“为这种愚蠢的行径”感到内疚。但只有习惯性的愚行才应受到谴责。
这个案所体现的,是年老的人试图为自己年轻时的鲁莽行为和对道德感的麻木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人在年轻时当然不会对自己的行为形成正确的判断。也许,我们只应责备他在初次实施这种“愚行时过于疏忽大意”。因此,应当由《手淫》或后来的那些道德评论来告诉年轻人,这种疏忽是不应该的。对于手淫行为的道德内疚应该尽早,而且尽可能根深蒂固地灌输于人们的观念中。可以预见,一种新的罪恶马上即将席卷整个欧洲。
在后面的章节里,我们将讨论的问题是:手淫究竟是什么?手淫为什么会成为一个焦点话题?我们在这一章里主要论证的是,在每一个时代和每一种文化里,都有与那个时代或文化相对应的罪恶。专门研究道德罪恶的法国历史学家让·德吕默(jean delumeau)曾经说过:“罪恶、焦虑和创造力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联系。”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道德罪恶和道德恐惧的体制下,虽然衍生出许多罪恶,但内省和自我审查也得到加强。德吕默认为,道德败坏的某种具体形式是随着肖像画、奏鸣曲、散文这些被我们认为是现代世界特征的出现而发展的。[66]弗洛伊德也曾认为,对过失行为的良心不安最能令人审视自己的行为。在这一点上,弗洛伊德是完全正确的。因此,现代世界对道德罪恶的认知历史其实只是人类对自我、对创造力、人的局限性,以及无节制行为的认知历史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手淫也只是因个人与社会关系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而衍生的一种道德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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