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我死当天,顾总和白月光订婚了 > 第749章 人不能跟命做对
    “谁要跟你一起死?”她的命矜贵着呢。</br>  看来指望这个蠢货帮自己逃是不可能的了。</br>  司遥观察着周围,在寻找一个可以让自己顺利脱身的机会。</br>  陆北扬有些认命,但又心不甘地发牢骚,“那个老师怎么会这么笨呢,真的是笨的无可救药。”</br>  他扭头看向司遥。</br>  “看来,我们的计划,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早知道这样,我们就来个狠的,把沈沐欢和孩子都绑了,这样,顾聿一就得乖乖听我们的。”</br>  听着陆北扬的蠢话。</br>  司遥倒是听出几分计划来。</br>  她要是真逃出去了,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把沈沐欢绑了,先折磨她个几天,泄泄愤不可。。</br>  “可惜啊,我们逃不出去。”</br>  “找机会吧。”</br>  陆北扬比司遥还想逃出去。</br>  ……</br>  顾聿一在医院里,一直呆到张曼芝从家里回来,这才准备带沈沐欢去吃个晚饭。</br>  沈沐欢没有胃口。</br>  也不想单独跟顾聿一起。</br>  拒绝,“我不饿。”</br>  “我饿了,陪我吃点。”他牵起沈沐欢的手,往外走,被她甩开,“别老动手动脚的,我们又不是男女朋友。”</br>  “那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我不就是你男朋友了吗?”他揽住她的肩,强行拉进怀里,“沈小姐,做我女朋友吧?”</br>  “哎呀。”</br>  她没答应。</br>  但也没有拒绝。</br>  “走啦走啦,回家吃葱油面去喽。”</br>  顾聿一强行把沈沐欢带上车,系好安全带,开回他住的地方。</br>  好像三年前那样。</br>  他进门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她递拖鞋,然后脱外套,撸袖子,去厨房。</br>  顾聿一做饭,其实没有天分,全凭一腔孤勇。</br>  沈沐欢不爱看他认真做难吃饭的样子。</br>  拿过围裙,自己系上,“天天葱油面,你吃不腻吗?”</br>  “我这个人很长情的。”他讨好地笑着,打开冰箱,问她,“你要做什么?冰箱里什么都有。”</br>  她已经好久都没有好好吃饭了。</br>  难得。</br>  她有这样的机会。</br>  “做几个菜吧。”</br>  “那我帮你。”他兴奋地自告。</br>  沈沐欢摆手,把他推出了厨房,“你去外面等着吧,别在这儿给我添乱。”</br>  “那多不好意思?”他嘿嘿笑了两口。</br>  沈沐欢懒的跟他废话。</br>  在沈笑那儿呆了三年,她学会了做可口的饭菜,学会了照顾小哆咪,更学会了一个人带孩子生活。</br>  其实,她不怕自己生活。</br>  她怕的是麻烦。</br>  顾聿一就是最大的麻烦。</br>  而至今,她都没有答应做顾聿一女朋友的最大原因……</br>  她觉得她和他之间,从来都没有过公平。</br>  她喜欢他的时候,他喜欢着别人。</br>  而且是那种穷追不舍的喜欢。</br>  她其实是嫉妒过的。</br>  后来,她想通了,就算没有关星辰,她也做不到让顾聿一疯狂。</br>  而他现在对自己的忍让,包容,讨好,是真的因为真心的喜欢她,还是因为没有得到,好胜心在作怪。</br>  她看不透。</br>  他对她的那些不好,她可以过去。</br>  但爱情,她不会将就。</br>  三菜一汤。</br>  顾聿一忙着把菜摆到餐桌上。</br>  忙着给沈沐欢盛饭,摆碗筷。</br>  似乎是比以前懂事了不少。</br>  “好香啊。”他给自己盛了满满的一碗米饭。</br>  第一筷子菜,他夹给了沈沐欢,“你吃。”</br>  沈沐欢看着顾聿一。</br>  他好像变了,也没变。</br>  没变的是他的样子,依旧是万人从中,一眼就能看到的清风俊朗。</br>  变的是他这些年来的经历,让他成熟了许多。</br>  “顾聿一,你比我好像大四岁吧。”她说。</br>  顾聿一抬眸看向她,点头,“对啊,怎么了?”</br>  “四这个数字不吉利,所以我们……”</br>  沈沐欢拒绝的话还没有说完,顾聿一就皱紧眉心,抬手打断,“四这个字不吉利?沈沐欢,你找个拒绝我的理由,麻烦也动动脑子好不好?你想气死我啊。”</br>  沈沐欢动唇刚要跟他辩上几句。</br>  顾聿一没等她开口,便又继续说,“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年龄差,是最幸福的年龄差,不容反驳和置疑。”</br>  “男大四,无宁日。”沈沐欢端起碗来,开始吃饭,“这些年,我们安稳了吗?人不能跟命,做对。”</br>  顾聿一:……</br>  这是什么鬼扯的说法。</br>  他真的有点生气了。</br>  饭也不想吃了。</br>  “沈沐欢,你别这样行吗?我跟着你跑了这么多年,你不心疼我就算了,你没必要拿这种封建残余来搪塞我吧?我有多爱你,你感觉不出来?”</br>  沈沐欢吃饭的动作,蓦地一滞。</br>  他说……他爱她?</br>  垂眸,她淡淡的,“喜欢是喜欢,爱是爱,别混为一谈。”</br>  “我就是爱你啊。”他没觉得这有什么可羞耻的,“沈沐欢,我喜欢你,也爱你,这不冲突。”</br>  “谁要你爱了。”她没抬眸,继续吃饭。</br>  顾聿一有点小受伤,但这不影响他继续表白,“沐欢,你别老是瞧不上我,我知道我以前表现得不好,但我现在的心是真的,我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很爱,很爱你,你接受我吧,好吗?”</br>  他握着她的手,像要把话全部塞进她的耳朵里。</br>  “哎呀。”沈沐欢抽出自己小手,“吃饭吧,赶紧的。”</br>  “哦。”</br>  吃过饭事,顾聿一一如往常的抢着把碗刷了。</br>  沈沐欢给张曼芝打了个电话。</br>  问了小哆咪的情况。</br>  得知小姑娘已经睡着了,她的心也就放下了。</br>  “欢欢,你今天晚上就别来医院了,小哆咪情况不错,别担心,好好在家休息一晚上。”</br>  “妈,你一个人可以吗?”沈沐欢担心张曼芝应付不来。</br>  张曼芝:“哆咪很少起夜,她睡了,我也可以睡个好觉,别担心了,就这样吧,挂了。”</br>  “那我明天一早过去。”</br>  “行,什么时候都行。”</br>  挂断电话。</br>  沈沐欢深吸了一口气,拎起自己的包,准备回家。</br>  “顾聿一,我回去了。”她说。</br>  顾聿一从厨房走出来,“要回医院吗?我陪你一起。”</br>  “妈说哆咪睡了,情况不错,让我回家休息。”她现在饭也吃饱了,是该回去了,“你有时间就送我回去,要是没时间我就自己打个车。”</br>  她可真的是会捡他不爱听的话。</br>  走到女人面前,他握住她纤瘦的胳膊,拥进怀里,“这都几点了,就住这儿吧。”</br>  “我才不要……”住这儿三个字未说完,她的唇就被男人堵上了。</br>  男人握着她的腰,抱起来,边吻着她,边往楼上走。</br>  她虽然也在捶他,也在拒绝和挣扎,但是没有往常的那么激烈。</br>  他把她轻轻地放到大床上,与她十指相扣,动情吻了起来。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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