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七零甜蜜蜜,糙汉宠翻小辣媳 > 第57章 隔壁的热心嫂子
    牛鲜花来邮局这边拿东西,看到了平时没人的海边竟然多了几个人,她还以为是谁家不听话的臭小子,结果仔细一看,发现在浅水区的那个女的,竟然是昨天嘲笑自己的那个女人?</br>  她竟然来捡这种狗都不吃的东西?</br>  牛鲜花乐了。</br>  这个陆野不是营长吗?(她还不知道陆野升职了)怎么还让家里人来捡这些东西吃?这真是大笑话了。</br>  牛鲜花站在岸上盯着海边的林穗看了好一会儿,确定是林穗没错了,她就扭着腰肢离开了,去供销社那边闲聊这件新鲜事去。</br>  等林穗捡了一篮子的贝壳,螃蟹还有鱼跟虾回到岸边,发现除了双胞胎凑上来外,邓萍完全没有想要看她收获的意思。</br>  林穗笑眯眯地看着邓萍:“小萍你要点去不?这虾跟蟹都不错,蟹是我从沙子里挖出来的还活着呢,虾也还活着。”</br>  在后世,爬到沙滩上的螃蟹都是小小的一只,哪里像现在这样,抓到的全是小孩拳头般大小的螃蟹?虾跟鱼小了点,不过也不要紧,螃蟹大就成。</br>  螃蟹在篮子里面,占了大半篮子。</br>  她没有水桶,家里都是木盆,用篮子赶海不方便没法养活的,用木盆又太重了,她得想办法找个水桶才行。</br>  邓萍往后退了退:“我不用了嫂子,我不喜欢吃这个。”</br>  不喜欢吃海鲜?</br>  林穗觉得有些奇怪,竟然会有人不喜欢吃海鲜。不过转念一想,或许是邓萍怀孕了,胃口比较地刁钻。</br>  也不知道自己当初怀这两个娃的时候,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br>  她颇为惋惜地对邓萍道:“可惜了,如果你能忍得了这味道很鲜的。”</br>  邓萍笑着摆手。</br>  不知道是不是林穗的错觉,总感觉邓萍对这海鲜好像有点避之不及的感觉?</br>  她看了看自己手中装着海鲜的篮子,没多想带着孩子回家去,准备中午煮海鲜粥,剩下一半晚上再放辣椒炒个麻辣香鲜的海鲜大杂烩。</br>  林穗想到那个味道,就忍不住吸溜口水了。</br>  而为了明天还能吃到海鲜,她决定今晚一定要早早睡觉,明天早早起来,在刚退潮的时候来海滩上捡好货。</br>  林穗问身边的邓萍,这片海滩几点退潮?邓萍迷茫地看着她:“嫂子,什么是退潮?”</br>  林穗没想到邓萍生活在海岛上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退潮?</br>  “就是到下午的时候,这个海水会涨到路面上来对吧?那么它退回去恢复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时候,就叫退潮了。”</br>  她这么解释,邓萍就知道了,原来海水退回去就叫退潮。</br>  不过她还是不知道海水什么时候退潮,平时他们也很少到海边来。</br>  林穗:……</br>  行吧,等陆野回来问他吧。也不知道他今天会不会回来?</br>  林穗提着篮子,看着两个孩子在前面玩着狗尾巴草,她脸上露出了笑意的同时,又想起了陆野。</br>  算起来他们除了处对象那会儿相处过一段时间外,结婚后的四年都被别人取代了,如今自己好不容易回来了,他又忙得不行。</br>  也不知道昨天晚上他匆匆离开,有没有憋坏?</br>  林穗想着想着发现自己的思想已经在少儿不宜的路上越奔越远了,她连忙收回思绪,人已经走到了跟邓萍家分叉的路口。</br>  他们都住在家属院最后一排,邓萍家往左过去两家便是,她家则是往右过去三家。</br>  两家人中间隔了五个小院子。</br>  “小萍有空过来玩啊。”</br>  林穗笑着打招呼。</br>  邓萍也答应了一声好,并且让林穗尽管去她家菜地里摘菜。</br>  林穗自然也不拒绝。</br>  他们一家人肯定是要吃青菜的,但是目前自家后院的菜地里还没有菜长出来呢,只能先吃邓萍家的了。</br>  不过她也不会白吃人家的,她会给一定的钱财交换的。</br>  跟邓萍分别,林穗提着篮子带着孩子走到了自家门口,打开院门进去,把篮子放到厨房的菜盆里面。</br>  刚给盆里加了一点水,就听到有人在院子外的叫声,她还没来得及答应,就有人推开了虚掩着的院门进来了。m.biqubao.com</br>  “小陆家的,小陆家的你在不在家?”</br>  院子里响起了一道中气十足的女声,林穗洗了手从厨房出来,看到来人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婶子,她笑着刚想开口,陈春英已经先出了声。</br>  “哎哟,果然是个标志的好姑娘啊,怪不得小陆对把其他的女同志都看成大胡子呢?换做是我的婆娘这么好看,其他人也入不了我眼啊。”</br>  陈春英嘴上说着,眉眼之间还带着笑意。</br>  林穗有点摸不着头脑。</br>  陈春英提着手中的篮子走过来:“还没跟你介绍,我就是住在妹子左手边的,我家男人是小陆隔壁团的,比小陆大几岁,你叫我嫂子就成。”</br>  陈春英说着,把篮子里的红薯倒在了厨房外的墙根下:“这些红薯是我去年种的,虽然刨出来半年了,但是我一直把它们装在地窖里,还保持得新鲜得很。”</br>  她说着怕林穗不相信,还捡起一个给林穗看。</br>  林穗看了眼,的确是很新鲜,好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一样。</br>  “嫂子你是怎么保管的?”</br>  林穗对这个感兴趣。</br>  陈春英嘿了一声,压低声音道:“别人我还不告诉呢,这红薯啊要想保持它长时间的新鲜,只是埋在土里是不行的,你要把它埋在土里一段时间,又把它挖出来放在外面一段时间,然后又再把它埋进去,又再挖出来……”</br>  林穗看着陈春英像是在传递什么秘诀一般,她嘴角没忍住抽搐了一下。</br>  总结了一下陈嫂子的话,就是反复折腾红薯吧?林穗觉得,按照这个办法,还不如把它们放到肚子里保管更为妥帖。</br>  陈春英说完,还问她记住了没有。</br>  “你嫂子我其他的不会,对保管粮食什么的我有经验,天灾那三年,我们家就是靠我精打细算,才养活了一家老小啊!”</br>  “嫂子你很厉害。”</br>  林穗由衷佩服。</br>  陈春英嘿嘿笑了笑,有些腼腆了。</br>  “我就知道种地而已,其他大字不识一个的,被你这个有文化的人夸我反而不习惯了。”</br>  “会种地也很厉害,我以后领了田,有不懂的地方还想问嫂子呢。”</br>  “啊?你还没领田啊?这怎么行呢?晚一天就是耽误一天的粮食啊,走,我跟你去后勤处领田去。”</br>  陈嫂子拉着林穗的手就走。</br>  她太热情了林穗都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只能扭头叫两个小的在家里玩别出门,饿了吃饼干,她马上就回来。</br>  “走走走,别担心三岁半的孩子自己都能做饭了。”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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