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七零娇娇女把糙汉老公撩到吐血 > 第1026章 紧抱大佬的粗大腿
    明珠难得的跟康憬之一起悠哉的吃了顿饭。</br>  大大的圆桌,两人面对面坐着,饭菜都分成了两份,自己吃自己的。</br>  因为人少,明珠就做了两道菜。</br>  五花肉炖芸豆,和红烧鱼。</br>  鱼是李师傅刚从人工湖里捞的,明珠很公平,一人分了一半。</br>  主食吃的韭菜大虾馅的饺子。</br>  两人边吃着,明珠边想起了什么,问了一句:“你刚刚说,你在广市做生意?做的什么生意?”</br>  一向主张食不言寝不语的康憬之,这会在明珠面前,可没半分这种毛病,淡定的回了一句:“没跟你抢生意,我在广市涉猎的是服装和房产生意。”</br>  嚯,两个都是当下最吸金的行业呀。</br>  “你在那边买了不少楼?”</br>  “我在那边抢了不少地,要盖楼盘,你要吗?要的话,将来送你两套。”</br>  擦。</br>  上次自己不过随口跟他说了一句,让他有钱去投房地产,他还真听劝。</br>  她咧嘴一笑,脸上带着讨好:“大佬出手要不要这么阔绰呀。”</br>  康憬之眉梢挑了挑:“你难道不知道,我这人对朋友一向大方?”</br>  “啧啧,那咱们可要说好了,这辈子都要做好朋友哦,毕竟你要是不跟我做朋友了,我可没有地方占便宜去了。”</br>  康憬之被她气笑,占便宜能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吗?</br>  “你到底要不要?”</br>  “要要要,我出钱买,你给我一个友情价,我多要几套,最好……来个十几二十几套,要不给我一栋楼吧。”</br>  “你要这么多干嘛?住得过来吗?”</br>  “留着等赚钱呀,我要是抱着大佬的粗大腿,还当不了京市女首富,会不会有点丢你这大佬的脸?”</br>  康憬之抿唇:“是有些丢人,不过就靠你手里那药霜和药贴的技术,你将来想穷也是穷不了一点的。”</br>  明珠温笑一声,她一个带着后世经验来的人,拼财富和能力,竟然比不上康憬之的一半,不得不承认,这康憬之,是真牛啊!</br>  而康憬之今天也很是反常,一向胃口不怎么好的人,今天竟吃的格外多,把明珠给他的那两份菜和一盘饺子,全都空了盘。</br>  他也不得不承认,明珠这厨艺是真的好。</br>  若不是自己有病,没法去别人家吃饭,他都想搬到江家,去天天蹭明珠做的饭菜了。</br>  明珠吃完饭就先回家去了,路上正好遇到了吃完午饭,要回单位上班的江铎。</br>  她把江铎拉到一旁无人的地方,把今天去找康憬之后谈的内容,跟江铎说了一遍。</br>  江铎也是眉眼扬了几分,觉得这一次,康憬之有可能真相了。</br>  明珠嘱咐:“你今天下午抽空查一查,南方那边目前仍然活着的几个对你有敌意的对手。这事还是得让康憬之查,他在外面的人,本身就都是做生意的,身份更容易接近对方,且不会露馅。”</br>  “好,我明白,对了珠珠,明艳和江铎的事情,有结果了。”</br>  “这么快吗?”</br>  “今天上午刚定下的,明艳因为有通外的意图,涉事情节太严重,被判了死刑。”</br>  明珠并不意外,这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那江振呢?严重吗?”</br>  “明艳可能是因为这段时间,被江振打了太多次,对江振极有敌意,所以拉了他垫背。她说江振是她的帮手,那天就是在外面帮她把了风。”</br>  还真是……够毒的。</br>  “那江振也死刑?”</br>  “那倒没有,江振咬死了那天自己是真的不知情,只以为明艳是要给自己炒肉吃,生怕家里人发现,才去门口看着的。明艳拿不出证据,证明江振跟她的确是一伙的,江振也拿不出证据,证明他是无辜的,所以江振也没讨到好,虽没被判死刑,但判了无期。”</br>  明珠还以为,也就是十几年呢,没想到……</br>  不过也是,眼下明艳犯的这错误,在任何时代,都是要掉脑袋的。</br>  “大伯没事吧?”</br>  “今天上午审判结果出来后,大伯去看过江振一次,看着江振跪在地上哭爹喊娘求救的样子,大伯也无能为力,他人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像是苍老了十岁,但我们如今也不知道怎么劝他,他和姑姑现在还在爷爷家,要不……你去看看他们?”</br>  “好,那一会儿你去了单位别忘了整理资料给我。”</br>  “放心。”</br>  江铎去了单位后,明珠就去了爷爷家。</br>  客厅里这会气氛很是凝重,老爷子在跟江守诚一起喝茶。</br>  明春妮坐在江守诚身边陪着,不时给两人倒茶。</br>  两人还在说江振小时候的事情,大伯说着说着,眼都红了。</br>  “爸,怪我,我以前太纵容冯巧珍了,三个孩子如果留在江家养育,或许不会这样,小振说得对,我的不作为害了他,他说我不配做父亲,我……我的确不配。”</br>  “大伯,”明珠走进来的时候听到这话,叫了他一声。</br>  看到明珠回来,明春妮刚刚还很拘谨的脸上,顿时放松了下来,起身:“珠珠你回来啦,快过来坐。”</br>  “嗯,姑姑你也坐,”她坐在了两人对面,看向江守诚。</br>  “大伯,江振走到今天这一步,固然有你教育的失职,可难道就没有他自己的原因吗?他的种种行为都是在知是非却惹是非,这是他人性和道德的问题,他如今的下场是他咎由自取的。</br>  你可以因为思及他童年时的单纯可爱,而替他难过惋惜,但真的不必难过太久,因为你再难过,他也出不来了。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调整好自己的心情往前看,过好你自己的余生,比什么都重要。”</br>  听明珠这样说,明春妮也主动开了口,一双心疼的眸子看向他:“江大哥,你别难过,你还有我呢。”</br>  江守诚将视线移到了明春妮的脸上。</br>  夫妻俩四目相对了良久,江守诚主动伸手握住了明春妮的手,“谢谢你春妮,还有珠珠,谢谢你,大伯……一定好好的,不会让你们失望的。”</br>  明珠笑了笑:“你必须不能让我失望呀,我姑姑前半生不幸福,后半生我可把她托付给您了,还指望您带给她幸福呢。”</br>  江守诚点头:“好,一定。”</br>  明珠笑了笑,可这边她好不容易宽慰好了江守诚,正要离开呢,江家来了个大大的不速之客——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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