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的事最终确定下来。</br> 在几个师长的镇压下,打架斗殴变成了一场蹴鞠的团体比赛。</br> 并且筹码也谈好了。</br> 逐鹿书院要是赢了,始作俑者谭继老大爷必须当众道歉,并赔偿他们被打伤治病的银两,林潇之前打了他们哪儿,也得让他们再打回去。</br> 骊山书院要是赢了,逐鹿书院的学子们得承认就是自己技不如人。</br> 不过,比赛不管是输是赢,这次打架事件不会上升到政治,只是少年人之间的玩乐。</br> 蹴鞠比赛的时间定在了三日后。</br> 向暮和林潇从院长处出来时,公孙陌摇着折扇瞅着两人笑。</br> “今日来晚了些,没想到又错过一场好戏。”</br> 向暮笑吟吟上前,“不晚不晚,三日后还有你表现的时间。”</br> 公孙陌疑惑,“三日后?”</br> 林潇冷着脸,“三日后,蹴鞠比赛一决胜负。”</br> “有趣,有趣。”公孙陌站起身,“本公子也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br> 接着用肩膀顶了顶林潇,“潇兄,真看不出来,你和暮子少爷还有亲密无间的一天啊?”</br> 林潇皱起了眉头,瞪了眼向暮,“是她多管闲事。”</br> 说完一甩袖子就走。</br> 公孙陌追了上去,“别啊潇兄,子陌怎么就觉着暮子少爷顶好的。”</br> 说着还扭过头对站着不动的向暮眨了眨眼,“子陌就喜欢暮子少爷。”</br> 林潇的脸更冷了,“那你离我远点,咱们不是一路的……”</br> 向暮看着那两人走远亦不禁莞尔。</br> 林潇虽说是骊山书院的小霸王,但其实霸道且不苟言笑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侠义心肠,并不惹人生厌,再加上旁边跟着个春风和煦的公孙陌,行为举止进退得宜,给成天板着一张脸的林潇增加了不少亲近感。</br> 向暮觉得这两人也挺有意思。</br> 打了个哈欠,自认为将一场闹剧解决了的向暮准备回自己屋子,谁知半路却碰上了李锦。</br> “锦风?”向暮疑惑的上前。</br> 男主呢,这可是他第一次主动找自己。</br> 李锦撑着伞,姣好的五官半遮半掩在伞面的阴影之下,显出几分神秘来。</br> “暮子少爷,借一步说话。”</br> 两人肩并肩的走,李锦将向暮带到一棵巨树下。</br> 此时太阳已落山,周围景色蒙上了一层黯淡的滤镜。</br> 李锦收了伞,坐到树下取出一把粗细长短不一的木条,淡淡道,“锦风偶有兴致,想雕刻一支木簪,暮子少爷觉得哪根木条适合?”</br> 向暮不疑有他,蹲在李锦面前细细打量木条,取了其中一根,“这根看起来不错。”</br> 李锦却是摇头,“锦风需要一根两寸三分长的木条。”</br> 向暮很快将手中的放了回去,挑了另一根交给李锦,“两寸三分,这根即可。”</br> 李锦眸色沉吟,他淡淡一笑,“暮子少爷眼力真好,这根确实是两寸三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br> 向暮微怔,狐疑的看李锦,总觉得这人话里有话。</br> “锦风还需一块二两二钱的石块。”李锦继续道。</br> 向暮低头看了眼李锦脚下堆积的十多块石头,拿了其中一个,“这块。”</br> 李锦眸色早已幽深一片,向暮笑,“锦风有话直说,何故这般试探?”</br> “什么都瞒不过暮子少爷。”李锦收了石头,呢喃,“锦风原不知,那日你和林潇赛马为何能够巧胜。”</br> 向暮坐到了李锦一侧,“锦风的意思是,现在知道了?”</br> “知道了。”李锦叹息,“因为暮子少爷的眼睛能看见风,看见雨,看见长度、看见重量……或许还远不止如此。”</br> 向暮默了片刻,“你……看不见?”</br> 李锦望着她,一字一句认真道,“人眼,是看不见这些的。”</br> 向暮沉默了。</br> 她一直认为,自己能看见这些都是正常的,比如她能测算速度,并能从那精准的速度与道路长度里算出自己何时能到达目的地,分毫不差。</br> 她能感知风力,并从风的力度里及树木承受力里计算出那颗树何时会在风作用力下支撑不住咔嚓,她巧胜林潇用的就是这股力量。</br> 她更能从人活动的肢体语言里算出那人下一步将要攻击自己哪里,只是不同的是,她眼力和脑力虽然跟得上,但是身体素质却是极差,心里知道对手下一步的活动,身体却是反应不过来。</br> 诸如此类还有很多很多……</br> 但此时令向暮惊奇的是,竟只有自己能感知这些东西吗?</br> 这是向暮自穿越而来第一次去认真思考自己与常人的不一样,难道……</br> 这种能力是自己在书里的金手指?</br> 李锦低声提醒,“一般人是不可能有这样的能力的,暮子少爷既有这样的天赋,应当低调些,免得被有心人看出日后遭来灾祸。”</br> 向暮笑了,“锦风这是在关心暮子?”</br> 李锦面色微僵,他站起身对向暮施了一礼,“锦风点到为止。”</br> 说完便转身离开。</br> 向暮倒觉得心情不错。</br> 一来,她发现自己也不全然是个炮灰,女主叶冰岚虽然有无敌气运与神秘力量护体,但自己也有保命的金手指。</br> 二来,李锦今日的表现让她觉得自己先前的努力总算起到了效果,男主与自己的关系拉近不少。</br> 一直这么发展下去,很可能最后就算他爱上了女主叶冰岚,也不见得甘愿伤害她这个同窗。</br> 心情大好的向暮最后高高兴兴回了自己院子。</br> 然而向暮很快就高兴不起来了。</br> 因为到了第二日她才知道,两天后的蹴鞠比赛骊山书院除了林潇和公孙陌竟然无人愿意参赛。</br> 向暮本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上次出手帮助林潇战胜逐鹿书院的学子,也只是想帮谭继解围。</br> 毕竟这位老头子跟自己有那么丁点儿的交情。</br> 所以在成功设计逐鹿书院学子们来一场蹴鞠比赛后,向暮就准备撂摊子不管这破烂事了。</br> 蹴鞠比赛不管是赢是输,至少两个书院学子们之间的矛盾便只是少年人之间的争吵,不会上升到政治斗阵,输了不过是谭继和林潇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点代价而已。</br> 可现在……</br> 满书院充斥着逐鹿书院学子们的嘲笑声。</br> “哈哈哈,骊山书院原来是一书院的书呆子,竟无人敢跟我们逐鹿书院一战。”</br> “蹴鞠都不敢上,以后大魏如何能指望你们这群书呆子上战场保家卫国?”</br> “两日后,咱们等着你们不战而败,哈哈哈……”</br> “何须等两日?现在你们就能跪地跟我们求饶!”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本文链接:https://www.picdg.com/167_167054/7276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