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寒门养婿 > 第172章 入住太清別苑
    杨庆出宫时,周縉特意嘱咐过,要让他们立刻搬家,用意不难猜测,周縉不想让两人离开京城。

    沈家一行人,糊里糊涂被上马车,直接去了太清別苑。

    太清別苑坐落于太清观的园林中,建筑很朴素,正房坐北朝南,有东西厢房,后面是眷居住的后宅,院中一丈宽的小河穿墻而过,水边有走廊,有亭台,东西院墻还有月亮门,出了门便是太清观的园林,园林很大,且有人来,是个清凈怡然的好地方。

    苏牧和沈云初本就没有多行李,直接住了进去。

    “姑爷,这里真的是咱们的了吗?”

    “小姐,这是真的吗?”

    觭梦拉著孙道韵在宅子里转了一大圈,回来还不太相信,直追著两人问。

    沈云初看向苏牧,然后点点头,“別顾著玩了,去收拾一下,今后咱们就住这里了。”

    在书房说要逐夫,其实心里很不舍,好在苏牧没答应,皇帝也没同意,还凭白得了这么大宅子,宅子里什么都有,连家都不需要买。

    打发觭梦和孙道韵离开,两人来到亭中坐下。

    沈云初目流转,笑盈盈:“夫君,咱们何时回临湖?”

    苏牧笑道:“娘子安排就是。”

    沈云初嫣然一笑:“祁冷月已经將香水取回来了,奴家想设法將香水卖掉,咱们可能要在京城多住些日子。”

    苏牧点点头:“娘子若要出门,记得带上祁冷月,有在我才放心。”

    “嗯,奴家不会再给夫君惹麻烦的。”沈云初取出一方面巾,將脸遮起。

    这样一遮,那双迷人的目显得更加人了几分,让人忍不住去將面纱揭开,看一看面纱后面那张倾城绝世的面容。

    “夫君觉得如何?”沈云初笑著问道。

    苏牧不由的心神一,手將拉怀中,笑问:“娘子莫非不知,你这样只会更加迷人?”

    沈云初頷首垂眸,正害:“夫君其实也很英俊,而且还有大学问呢!”话音刚落,就觉到他手有些不老实,轻轻掐了他的手一下,嗔道:“就...就是有时候太坏了。”

    苏牧尷尬笑笑:“是娘子太。”

    沈云初抬头嗔了他一眼,拿掉白面纱,又將脸轻轻靠在他口。

    两人大白天在亭中拥抱在一起,倒是没了往日的拘谨。

    “咳咳——”

    两声轻咳传来,苏牧扭头看去,却见是林沉溪和林贞若来了。

    沈云初一下红了脸,急忙掩面。

    苏牧笑道:“我正要派人给林兄去送信,搬了家还没来得及通知,实在抱歉。”

    林沉溪背手来到亭中:“今日在朝中发生的事,早已传的东京城人尽皆知,人们都称赞苏贤弟是大魏的好男儿,为兄知道苏贤弟搬家后便直接找了过来。”

    苏牧淡淡一笑,好名声,坏名声,于他来说影响都不大,世人最喜风闻八卦,今日你是人人称赞的好人,也许明日做件让他们不认同的事,就会变人人喊打的坏人,一个穿越者如果连这个都看不清,岂不是与这里的普通人一般无二。

    “郡主可要四看看?”沈云初对著林贞若问道。

    林贞若撇了苏牧和林沉溪一眼,明白沈云初是想带离开,留下两人单独谈话,点点头,“劳烦沈姐姐带路。”

    两人联袂离开。

    林沉溪轻声道:“苏贤弟昨日提的事,为兄已经与家父母商议过,家父母想与苏贤弟见上一面。”

    林沉溪之所以此时才来见苏牧,便是因为在家里与林振商议这件事,公主和駙马显然是了心。

    苏牧闻言点点头,请林沉溪坐在亭中的石凳上,问道:“现在?”

    “晚上如何?去我家的酒楼。”

    苏牧点点头。

    此时孙道韵端著茶水点心送到亭中,给两人沏茶倒水。

    林沉溪目在孙道韵上扫过,侧凑到苏牧耳边问道:“此是?”

    他之所以如此问,是因为孙道韵还是一道袍打扮,琼面无妆无黛,很是清丽俗,让人一见便心生怜悯。

    两人虽是头接耳,却还是被一旁的孙道韵听了去,颊间泛起一抹红,眸却是著苏牧,看他会如何说。

    苏牧抬头看了一眼,摇了摇头,没有作答。

    林沉溪呵呵一笑,心中不知是作何想法,端起茶盏轻饮,端的瀟洒。

    两人边饮茶,边谈风弄月,时而有些话说的过火,令一旁的孙道韵脸阵阵红,直被的退到柱子旁靠起,心中满是碎碎念。

    先生说的没错,男人果真没一个好东西。

    沈云初带著林贞若来到后院,故意当著的面使用香水,惹的林贞若连连惊讶:“沈姐姐用的是蔷薇水?”

    沈云初点点头,將香水递出:“郡主喜欢,这一瓶就送给郡主了。”

    林贞若接到手中,翘的琼鼻在瓶口嗅嗅,“味道真香,这个东西很贵,也很难买到呢!”

    沈云初要的就是这个结果,想在京城卖香水,也只有林贞若才能帮。

    “是吗?这次进京我带了不。”沈云初笑盈盈道。

    林贞若边往自己上撒香水,边问:“很多吗?”

    沈云初点点头。

    林贞若急忙道:“我有许多姐妹正愁买不到呢!们昨日邀请我去芙蓉园参加集会时还提到过,沈姐姐可以跟我去芙蓉园,们肯定会买。”

    “芙蓉园是什么地方?”

    “芙蓉园是京城最有名的子诗社,去那里的大多是些宦家的子,几乎每天都有子在芙蓉园诗作对,那里每天都很热闹。”

    林贞若一提起芙蓉园便有说不完的话,其实很去,因为不諳诗词,旁人也很邀请去,平时想去凑热闹,又有些抹不开面子。

    沈云初闻言心中一喜,香水很贵,也只有达显贵家的子才买得起,能参加诗社的子,家境必然不差,先从芙蓉园著手卖香水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

    轻轻抿了抿,“郡主稍等。”

    说著进里间,用布包取了十几瓶香水,准备让林贞若带去芙蓉园转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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