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大明测字天师 > 第七百二十五章 革命萌芽
    比起贱民们,首陀罗明显是更珍惜生命的,而比起首陀罗来,吠舍们则更加珍惜生命。</br>  因为吠舍们是有家有业的,虽然不算富贵,但也算是中产阶级,对自己的性命看得比较重要。</br>  而且吠舍们多少都读过几天书,认识几个字,也算是知识分子了。知识分子都比较惜命。</br>  越是社会底层的人群,越是读书少的人群,越容易被控制精神,成为勇敢的炮灰,贱民们就是例子。</br>  而作为中产阶级兼知识分子的吠舍们,显然不是优秀的人墙,尤其是在他们阶级内部还有一个致命的矛盾。</br>  由于不列颠运来的火枪数量只有几万条,因此并非所有人都能分配到。除了不列颠人之外,肯定优先分给婆罗门和刹帝利。</br>  然后到吠舍这个种姓阶层时,一部吠舍分到了火枪,另一部分则没有分到,只能拿着弓箭。</br>  这个区别平时不明显,但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就是谁当肉盾谁当射手的区别,太他妈的重要了!</br>  实话说这个分配过程完全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并非不列颠人从中搞鬼,因为不列颠人能分清傻三儿们的五大种姓已经很不容易了。</br>  他们既没心情,也没必要还要把每个种姓里再细分,哪些吠舍是高贵一点的吠舍,哪些吠舍是低贱一点的吠舍。</br>  保持种姓制度还是霍金斯为了怀柔傻三儿的贵族阶层,赢得他们的支持,不得不下的功夫。否则不列颠人觉得种姓的事儿都没啥必要。</br>  倒不是不列颠人崇尚人人平等,而是在他们眼里,傻三儿就是傻三儿,难道还非要分谁傻得轻点,谁傻得更彻底吗?</br>  霍金斯这么做,是因为尊重被征服者的一些传统习惯,可以让被征服者们产生一种类似“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效应,从而让征服者更容易统治。</br>  例如满清入关后,在头发上极度较真儿,通过这种心里羞辱的手段,筛出了一大批有反抗精神但没有反抗战略的人,集中干掉了。</br>  然后满人为了化解汉人的愤怒,又几乎全面承袭了明朝的朝廷官吏制度,继续封孔家为“至圣先师”,还在明皇陵前俯首称臣。</br>  然后百姓渐渐就释然了,虽然我们被迫换了个发型,不愿意换的就换了脑袋,但他们还是很尊重我们的传统的,这个更重要,很好!</br>  元朝也是一样的,蒙古人一开始其实很不重视孔家,甚至还有一段时间,彻底取消了科举制度,压根看不起知识分子。</br>  但为了让汉人百姓觉得受到尊重,元朝也还是册封了孔家,表示虽然我把你们编入下等人,但我很尊重你们的传统。</br>  这事儿干得最出色的,就是眼前不列颠人的近亲,美利坚人,他们都把印第安人快杀没了,还坚持过感恩节,表示对对方的尊重呢……</br>  所以,吠舍这个种姓群体,谁能拿到枪,躲在后面当射手,谁没拿到枪,顶在前面当肉盾,完全是一件随机事件。</br>  可当了肉盾的吠舍们并不这么想,他们坚信这里面有暗箱操作。尤其他们还算是知识分子,就更容易产生很多的阴谋论出来。</br>  比如我身后的这个家伙,同样是吠舍,但他有个漂亮的老婆,会不会是负责发枪的不列颠老爷不但给他发了枪,还给她老婆发了子弹呢?</br>  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否则我在射击训练中的成绩还要比他高出一环呢,凭什么最后把枪发给他了?就凭我对枪管有过大胆的想法吗?</br>  还有旁边的家伙,他老婆倒是姿色平平,但他颇有家资。</br>  而不列颠老爷来后,他的家资就明显减少了,会不会是拿去贿赂了不列颠老爷,获得了拿枪的资格呢?</br>  还有更后排的那些刹帝利和婆罗门们,不列颠老爷来之前,他们就欺压我们,作威作福;如今不列颠老爷来了,他们凭什么还高人一等呢?</br>  谁也想不到,傻三儿独立自由的火种,竟然诞生自一个被迫当了人墙,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吠舍心里。</br>  当两颗来自大明军队的子弹在他身边飞过后,心胆俱裂的新生革命者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死活不肯当人墙了。</br>  这一招十分高明,他既没有临阵逃脱,也没有后退,督战队应该就没有理由一枪打死他。</br>  但他坐在地上,又有效地减小了被击中的概率,而且最大限度地暴露了他身后的火枪手们。</br>  其他的吠舍人墙立刻有样学样,全部坐在了地上,还有很多人直接趴下了,总之既不跑,也不当人墙。</br>  但他们身后的枪手们失去了屏障,立刻被明军的火力打得死伤惨重,后面的督战队挥舞着手枪,威胁人墙赶紧站起来,否则打死他们!</br>  坐在和趴在地上的吠舍们愤怒了,我们又没跑,没有违反军令,你们凭什么要开枪打我们?</br>  愤怒的吠舍们要转身夺抢,进行反抗,那个最先坐下的吠舍大喊道。</br>  “同胞们不要动,我们就坐在这里,躺在这里,我们谴责暴力,我们谴责歧视,我们不与他们合作!</br>  同胞们,我作为一个吠舍,作为傻三儿这个国度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曾觉得自己是体面的,安全的!</br>  在我的上面有婆罗门和刹帝利,在我的下面有首陀罗和贱民们。我被上面的人歧视,也歧视下面的人。</br>  我曾觉得这很公平,但今天我知道我错了!当贱民们倒下时,我们没有替他们发声!</br>  当首陀罗倒下时,我们也没有替他们发声!现在轮到我们当肉盾了,果然也没有人为我们发声了!</br>  我们在给谁当肉盾?不是我们身后的刹帝利,也不是刹帝利身后的婆罗门,我们是在给侵略者当肉盾!</br>  我们在给歧视我们的人当肉盾!我们给他们当肉盾,他们依旧会欺压我们,抢走我们的财富,强上我们的妻子!</br>  今天,我们觉醒了,我们要自由,我们要反抗!我们手中没有枪,但我们也不需要枪!</br>  我们就坐在这里,不用暴力,也不与他们合作,我们一定能取得最后的胜利……”</br>  一声枪响,霍金斯粗暴地踩灭了提前诞生的非暴力不合作的小火苗,然后狂吼道。</br>  “老子数到三,凡是还没站起来的,一律枪毙!”</br>  革命者们失去了领头人,顿时又成了一盘散沙,再次垂头丧气地站起来当了肉盾。</br>  但任何内部革命,都会给外部敌人带来机会,明军抓住了敌人内乱的时刻,发动了全面的猛攻。</br>  吠舍们纷纷倒下了,然后是勇敢的刹帝利,再然后是高贵的婆罗门。当婆罗门开始顶在最前面时,霍金斯的热血终于变凉了。</br>  他带着不列颠老乡们骑上剩下的战马,趁着傻三儿们还在浴血奋战之时,疯狂地跑路了。</br>  此时剩下的傻三儿残余部队,见不列颠老爷抛弃了他们,也瞬间失去了斗志,纷纷扔下枪,举起了双手。</br>  藏兵和僧兵们一拥而上,将他们捆绑起来,游击队还不想停手,想要继续屠杀,被萧风拦住了。</br>  “战争是战争,屠杀是屠杀,这是两个概念。他们已经投降了,而且他们占领不丹之后,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屠杀。”</br>  被从王宫里解救出来的国王十分担忧:“虽然他们没有屠杀,但不给他们个教训,他们以后再入侵我们怎么办?”</br>  萧风微笑道:“既然你担心这个,那也好办。这一战虽然大获全胜,但大明军队死伤也不少。</br>  我要继续往前打,后面虽会陆续有援军抵达,但时间上总是慢些的。不丹的军队就加入我们吧。</br>  等大明占领了傻三儿之地,藏区的活佛们过来管事儿,不丹自然也就安全了。”</br>  不丹国王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毕竟傻三儿不灭,他这个位置就始终是茅厕旁边睡觉,离死不远。</br>  这次霍金斯只是绿了他,倒还不要紧,等下次霍金斯再打过来时,估计就会杀了他了。</br>  一众婆罗门被俘后,本以为死定了,想不到却被萧风救了下来,也都颇为不解,他们派了个代表,求见萧大人。</br>  “尊敬的萧大人,愿诸神保佑你!既然大人不打算杀我们,是否可以放我们回家了呢?”</br>  萧风笑了笑:“你们回去能干什么呢?霍金斯知道你们跑不了的,肯定是被俘虏后放回去的。</br>  你们觉得霍金斯会相信你们吗?他一定会以为你们是我故意放回去当间谍的,我没杀你们,他却一定会杀的!”</br>  婆罗门代表打了个冷颤,知道萧风所言非虚,霍金斯真的能干出这种事儿来。</br>  “可是萧大人,我们如今有家不能回,留在不丹这里,等你的大军离开,我们肯定也会被不丹人打死的。</br>  还请萧大人给指一条求生之路,我们愿意跨过山和大海,走过人山人海……”</br>  萧风装作为难的想了想,最后缓缓道:“这样吧,确实还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去拉萨学习佛法。”</br>  婆罗门代表一愣:“萧大人,佛教虽然起源于我们国度,可如今国内信奉者很少了,我们都信印度教的。</br>  佛祖释迦摩尼,不过是毗湿奴的化身之一。湿婆、梵天、毗湿奴三位大神才是主宰之神啊!”</br>  萧风笑道:“印度教说佛祖释迦摩尼只是毗湿奴的化身,佛教也说梵天只是佛祖的护法神。</br>  可归根结底都还是一家人,无非是都说自己的老大厉害就是了。总比外来的耶稣亲近吧?</br>  再说了,印度教可以让婆罗门当统治阶级,佛教也一样可以啊,只要在佛经里把你们的身份提高不就行了?”</br>  婆罗门代表听出了萧风的言外之意,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大人此话怎讲?”</br>  萧风淡淡的说道:“明人不说暗话,你们傻三儿这次胆敢冒犯大明,大明必不会容忍。</br>  所以大明会占领整个傻三儿之地,并将不列颠人彻底赶走!可大明对你们的国土没有什么兴趣。</br>  我答应过藏区的活佛们,会恢复天竺之名,让他们回归天竺,建立佛国,弘扬佛法。”</br>  婆罗门代表大急:“萧大人,这么做只怕诸神不会同意的。本来嘛,大明占了我们也不反对。</br>  看大人的英明神武,大明占了也未必就比不列颠人占了更差。可信仰这事儿,我们是很认真的!”</br>  萧风遗憾地摇摇头:“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我本来还想,藏地的活佛们毕竟是大明派过去的,人生地不熟的。</br>  他们只能高高在上,当精神领袖,具体的统治工作,肯定还得交给天竺本地的傻三儿贵族们来干。</br>  刚好你们被俘了,也没地方可去,本想让你们近水楼台,提前培训好,回国就当官的。</br>  既然你们的信仰如此坚定,倒也没关系。想来你们国内想当官的人还有不少呢。</br>  我打下天竺之后,还怕没有人主动请缨吗?我干脆让不丹人去天竺当官儿吧,他们本来就信佛。”</br>  婆罗门代表顿时犹豫了,思索片刻后,咬了咬牙:“也罢,不就是给神改个名字吗,没啥大不了的!</br>  只是佛教总嚷嚷着什么众生平等,可我们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已经传承很久了,不可轻废啊。”</br>  萧风笑道:“这个是宗教方面的事儿,你自己去和活佛们商量吧。他们要用你们,就会想出办法来的。</br>  神改个名字没啥大不了的,种姓制度改个名字就有啥大不了了吗?佛教说的是众生平等,可你见哪个寺庙里平等了?</br>  叫婆罗门、刹帝利可以当贵族,当统治阶级,改名叫活佛和罗汉就不行了吗?事在人为嘛。”</br>  婆罗门代表豁然开朗,连连称是,欢天喜地地回去跟同伴收拾行李,准备去拉萨留学,以便等祖国被大明占领后好曲线救国了。</br>  召平安不解地问道:“大人,这些傻三儿不杀也就是了,为何还要安排他们学佛法,将来当官儿呢?”</br>  萧风淡淡的说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明就算占下傻三儿之地来,也很难教化他们。</br>  一群连蜥蜴都不放过的家伙,你能指望他们理解什么礼义廉耻吗?他们既然信神,就让他们信好了。</br>  你可知,为何大明联邦有那么多的番邦属国,我却只将草原纳入大明版图,其他的都留其国名,任其自治吗?”</br>  召平安想了想:“莫非是担心大明管理不了,鞭长莫及?毕竟国土太大,信息不畅通,难以快速反应。”</br>  萧风点点头:“有一部分原因是如此,国家就像身材一样,大有大的好处,但也有大的难处。</br>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国家越大生命力就越强,而且文化传承就越不容易断绝,可凡事要有度。</br>  有些地方,有些人,永远也无法融入大明,就像水和油一样。像这样的地方,要想纳入大明,只有犁庭扫穴,迁入人口才行。</br>  大明的疆土不小了,没必要为此徒造杀孽。有时候藩属国比起自己的领土来,反而更好管理。</br>  有时候,朋友多了好办事儿,亲戚多了却容易坏事,人们往往感恩可有可无的帮助,却抱怨理所当然的付出。”</br>  不丹此时就很感恩大明的帮助,趁着明军修整之际,热情劳军,国王更是天天眼泪汪汪的请萧风喝酒,表示自己永远忠于大明。</br>  此时进入藏区的明军,在扫荡了几个炸刺儿的土司之后,分出了两万骑兵赶到不丹,补充了战斗的主力部队。</br>  就在萧风大军准备开拔之际,不丹游击队的领导人,那个庶出的王子急匆匆的找到了萧风,二话不说,倒头就拜。</br>  “萧大人,请救救我,也救救我的母妃吧。”</br>  萧风一愣:“你母妃怎么了?你坚持抵抗,为国立下大功,听国王说不是要封赏你吗?”</br>  王子又气又怒:“萧大人,正是因为父王要封赏我,皇后觉得我会威胁到世子的地位,竟向父王进谗言!</br>  她说,不列颠人占领不丹之时,霍金斯……那个恶魔,曾玷污了我的母妃,让父王下旨逼我母妃自尽!</br>  我去和父王讲理,却惹怒了父王,说我身为后辈,不该过问此事,当为尊者讳。</br>  我宁愿以功劳相抵,可皇后却说,我恃功傲慢,表面是拿功劳救母,实际上是展示实力,威胁父王!”</br>  萧风叹了口气,还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么点个国家,怎么也像师兄家一样,这么乱啊……

    三月,初春。</br>南凰洲东部,一隅。</br>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br>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br>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br>,。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br>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br>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br>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br>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br>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br>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br>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br>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br>那里,趴着一道身影。</br>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br>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br>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br>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br>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br>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br>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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